我思故我写:监狱尚且如此,何况教堂?!
文/黄启城 我翻尽《词源》、《词海》,发现把“端荘”这两个字配搭解释藉是说:人的行为守则,待人接物,要行得正站得直,穿着要整洁整齐,不跨张,不暴露。 其实“端荘”是一种威严,是一种圣洁,是一种礼貌,更是对人的尊重。诸凡高官显要,贤达名流,都态度端正,在人前也衣着整齐洁净,不怠慢,不张狂;甚至平民百姓,出席任何重要场面(如婚宴酒会)一般上也都会穿着亮丽得体赴会。 我在美里监狱基督徒团契服事,向国家警察总部申请探访准证,也明文规定:出入牢门,要穿着整齐端庄。无领的恤衫、牛仔裤、热裤、拖鞋都是被禁之列。我亲眼看过我的同伴因时间急促赶不及回家换装,就穿着牛仔裤前去,结果被禁止踏入监狱。还有一次,当我到达监狱时,看见一位伊班妇女拖着两位稚龄孩子,站在那里哭哭啼啼。我问明原委,原来她从老远的长屋来,要探望坐监的丈夫,因为只穿着拖鞋不准进入,再三交涉还是不准,现在看守的向上司请示,不知结果如何? 这也让我看到人间的监狱是如此的严肃不可随意轻犯,所订狱规也是任何人不可违反破坏。 说到这里不仅让我想到,基督徒崇拜的场所,也就是上帝的殿,不比人间的监狱神圣万倍吗?可是为什么还是有一些信徒穿着牛仔裤、凉衫、拖鞋等,漫不经心地来敬拜上帝?! 虽然牧者们常苦口婆心地再三教导,但还是有人我行我素,把这些叮嘱当作耳边风,令人遗憾。我也为这事曾向某基督徒朋友分享,他却直截了当地说:“如果要这样那样,就没人来敬拜上帝啰!”我听了也不敢再说什么,只觉得很无奈:时代变了,敬拜上帝的心态也变了。其实上帝未必要我们衣冠革履,涂脂抹粉,而只是我们能以真诚的心把最美好的献上(衣着其实某程度上反映了我们的内在真实心态)。 的确,上帝非常爱我们,但我们不要“恃宠生骄”,带着轻慢的心、衣着随便地到圣堂中敬拜。圣堂既是上帝的殿,我们就当怀着敬畏的心前来,将最好的衣着穿上(如若真没有包鞋,至少也穿上最好的拖鞋);上帝看人是看内心的,祂喜悦我们为祂而精心预备自己来朝见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