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在望:给予更生人“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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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邓好欣

“你们(囚犯)要改变,出狱后要好好孝顺父母,找一份正当的工作,照顾妻儿;然后每个周日要去教会参加崇拜,不要再回来监狱了。"
“改变谈何容易,家庭已破碎,妻离子散,要找一份工作都难。老板若知道是坐过牢的,哪敢请?就算去教会,牧师会友也会对我们带‘有色眼光’看待呢!现实就是如此,改变不了,改变了也没有用的!"
一次聚会的下午,世强弟兄与一位囚犯就这样一来一往地辩论着,彼此都想说服对方,但都不成功。坐着一旁的我本想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但却欲言又止,认为自己还是仔细想清楚了作答。
曾几何时,我也曾在人生保护令的条令下获得短暂的自申身,并亲身体会到前囚犯身份(文中皆称为“更生人”)的苦涩滋味。刚入狱时,母院男院长就对我父母冷言对待,并且声明不会再接我这个败坏校誉的学生了。出狱后,我感受到老同学们对我的冷漠和疏离,就连我到咖啡店用餐也得看老板娘的脸色,在店内的食客们也以双眼不停地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什么怪物一样,心中很不是滋味,唯有赶紧打包一下,独自驱车到山顶的某个角落,边吃边伤心感叹着:“这个社会太现实了!"
顺道一提,虽然政府与监狱当局呼吁社会能给予更生人“第二次机会”,然而大马监狱局至今仅在古晋设有一间“中途之家”中心,进而导致“僧多粥少”及“远水近火”的局面。再说,在监狱法规其中一条行为守则条例,便是不允许在任狱警与更生人之间有连系行为。如此说来,连囚犯的“保姆”都不愿与更生人做朋友,更何况要社会大众重新接纳更生人?!
更生人在社会真的是被孤立且无立足之地吗?
我原本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这些年以来,我在牢里也认识了不少道上有名人物,有者目前也在外面捞得风声水起;如果出狱后被他们关照一下,说不定不用多久时间,自己也能大富大贵,不需要看人眼色过日子。然而,深一层想,风光的背后却要付上巨大的代价啊!出来道上混,表面很风光,但暗地里却隐藏着“血光”与牢狱之灾等种种的风险,搞不好还会连累家人,得不偿失啊!
其实,想要重新返回社会并找回自身存在的价值,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如果大家稍有留意这几年的报章新闻,就不难知晓有梁文发这一号人物。梁弟兄曾经也是美里监狱常客,他在一次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罪成而被判了死刑,之后上诉至联邦法院得直,获得减轻刑罚。梁弟兄在服刑期间接受了主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生命从此得到改变。
出狱后,梁弟兄幸得贵人资助,加上原有悔改及上进的决心,开始经营其裁缝生意。目前,他已是多元生意的老板,甚至总裁身份。在商场上取得成功之后,梁弟兄也不忘回馈社会,例如:聘请更生人为其裁缝店员工,经常免费受邀到各大学府与教会等分享见证;而且还慷慨出资在内陆造小型教堂等等。梁弟兄成功的蜕变,已为在籍囚犯树立一个绝佳的典范,理应成为囚犯效法的榜样。
囚犯需摆正心态迎未来
由此可见,“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我们只一味地埋怨与怪罪外人的无情或不谅解,无法把自己从悲观和消极想法的框架中释放出来,那么我们只会在原地踏步,于事无补。相反的,我们应当先摆正心态,决心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就算有风有雨,就算不知明天将如何,我们始终相信上帝的信实、预备和安排,勇敢走向光明的正路,努力向着标竿直跑!深信总有一天,前囚犯也能如梁弟兄一样浴火重生,化腐杇为神奇!
监狱也是改造所
没错,我们确实生在一个现实及利益主义的社会中。监狱本是关押罪犯的地方,所以外人对从牢里走出来的更生人具有轻视和排斥感都在情理之中,这点我们也认了。不过,有一点不容外人忽略的,监狱不仅是惩戒所,它同时也肩负着改造囚犯的重任和使命。而且,这二十多年以来,砂卫理公会属下社会关怀部的监狱事工部员都在积极配合监狱局一起改造囚犯,他们所付出的努力、时间、资源及爱心等,是应该受到各造的支持与肯定的。
世俗观念与属神看法
从圣经“浪子回头”(路十五11-32)的比喻中,浪子知错回家,我们看到了浪子父亲与浪子哥哥的两种不同反应。前者选择了原谅与重新接纳,后者的反应是反对/不支持,而社会大众对更生人回流恰恰地持有上述的两种想法。换言之,世俗眼光会认为监牢释放出来的罪犯都不是什么善类,是问题人物,避免接近他们以免带来生意、工作、名誉上的损失,还是由得他们自生自灭,避之则吉;然而,若从神的角度来看,上帝看重每一个人的生命,祂不愿一个沉沦,乃愿人人悔改。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3)。扪心自问,我们都不完美,能够给予真心悔改的更生人一个机会,等于给自己一个机会。这才是基督教信仰的价值观。
这里我想提供大家思考的一个例子: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其中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见如何?你是否会认为反正还有九十九只羊,丢失一只也没什么关系?还是你会撇下这九十九只羊,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这可是很耗时的,既消磨精力,也不保证一定找得到的苦差,值得吗?(太十八12-14)
总结而言,“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只要愿意,上帝会赋予囚犯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在此也希望外界大众不要因为更生人以前过犯而拒绝他们,而是要让我们看见更生人是如何透过监狱局的改造计划,藉着上帝爱的双手触摸而塑造成为新造的人,成为一个迷途知返,知错能改的人;并重新接纳他们回归社会这个大家庭。
最后,我个人期盼在未来的日子里,除了宗教团体之外,也能够看见有其它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界等愿意主动与政府/监狱配合,参与改造囚犯的计划,向前囚犯伸出援手,例如提供就业或创业的机会等,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和谐安宁,更具寛容性,也更有爱心的社会和国家。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太十八14)

后记:
大家好,主内平安、蒙恩。
我在今年12月22日重获自由身了。首先要感谢卫理报/星州日报生命树这些年来对我文章的“关照”,提供我一个分享心得与见证的机会,作为拉近囚犯与外界关系的一个平台。
“那美好的仗使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四7),我想从以前到现在,我能够为服刑中的囚犯所的努力,都已尽力了;该说的,我也说了,该写出来的,我都写了。囚犯未来的造化,一切唯有靠他们自己了,“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六7),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和选择负起最大责任。
“好的发生由自己开始”,我有信心自己已站在“康复”的门口了,走出监狱这一道门口之后,一切会是新的开始。祈盼社会大众、教会给予我生命中的“第二次机会!”
最后,我想以诗篇第廿三篇来表达我在牢里生活逾17年的一个心路历程: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祂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我虽然行过死荫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祢与我同在;祢的杖,祢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敌人面前,祢为我摆设筵席;祢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阿们。”
“过了黑夜,就是黎明的到来;12月22 日,就是全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