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学堂:基督徒的宣教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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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翁新玉(年会宣教士)

基督徒得到基督信仰之后,生命有很大改变。基督给我们新生命,有活力的生命;但这一个活力的生命需要承担宣教的使命。
宣教并不是教会负责人的专有权力,也不是传道人的专利,乃是每一个基督徒的神圣使命。就如圣经马太福音廿八19-20所言:“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每一个基督徒都要成为福音使者,领人归回上帝的国度,使天国事业得到扩展。为了使教会成为一个胸怀普世的教会,使每一个基督徒成为使命感的基督徒,我们必须遵守基督颁布的大使命。
一、去传什么呢?福音!
福音就是好消息,是上帝拯救人类的消息。“福音”本身就是救恩、安慰、盼望、喜乐的信息。传福音不是定罪,福音是给罪人的好消息。基督耶稣的福音就是指上帝的儿子降世为人,为我们的罪死了;使所有接受和信靠衪的人可以罪得赦免,成为上帝家里的人;并有一天要与上帝一同在天堂里生活。
福音的焦点就是讲述上帝的儿子,所以圣经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上帝儿子救赎的行动,从他的降生、受死、复活、升天、再来。所以,接受福音就是接受耶稣的救赎。
二、谁去传呢?我!
圣经说:“你们要去”,这是完成使命的第一步;没有此起点,一切命令也属枉然。基督要我们每一个去朋友圈、职场、海外宣教工场等传杨福音,使人听见,并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能接受福音。
没有去传,人怎么会听到呢?!没有听,怎么会信呢?!没有信,怎么见天父呢?!为此每一个听上帝真道的人,要立即传福音,用行动来回应所听见的道。
三、去哪里传呢?从自家人开始!
穆斯林人数上升,因素就是自然增长。基督徒呢?往往是嫁了一个,去了二个;基督徒嫁给非基督徒就不去教堂,也没有把孩子带到上帝的面前。
可能不是每一个基督徒都有机会到世界各处宣教,但你有责任向自己的孩子、家人、朋友传福音。这是基督徒的神圣职责,这也是你宣教的见证。
有一位信主的女子,嫁给一位才能、学问、品德都不错的青年。婚后小家庭生活非常美满。她丈夫原是不信主的,后来作见证说:“我信了耶稣,因为我从妻子身上看出信主与不信主之人生活的分别。”
四、传福音的信念
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宣教并不是靠我们的知识、口才、和智慧。这一些都很重要,但真正改变人心的是福音的大能。不管是谁?我们都有责任传福音给他,千万别否认别人接受福音的可能性。传福音是我们的本份,而圣灵会藉着真理的道改变人的心,使人愿意接受福音。
希望我们就带着这样的理念开始宣教的行动,把福音传给自己的孩子、家人、朋友和同事等。只要有机会宣教就抓住机会传福音,随时随地传福音。最重要的是我们是否遵守上帝的命令(福音的果效倒还是其次),因为基督徒生存在地上,就是为肩负宣教的使命而活。
李文斯顿曾说 “我的一生,除了解救人的灵魂之后,没有第二个选择。我将全力朝此目标,装备自己。”为上帝而活着的信念塑造一位宣教士;上帝感动他是一生的,为了响应心中的呼声,李文斯顿积极地行动起来。盼望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