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育新(美国恩福基督教会牧师)
“属灵” ,在谬误的认知下,往往成为不少基督徒梦想追求的虚幻头衔;同时,也成为不少基督徒心头的一块大石。前者,固然在信了主之后放下了世上的虚荣,可是,在信仰的道路上,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却陷入了追求灵里想要成为“属灵人”的虚荣陷阱。至于后者,则因着自己一直都未能成为一个众人眼里的“属灵人”而心生自卑感和罪疚感;且随着信主的年日加增,心里头的自卑感和罪疚感也就越发加重。
“要做一个属灵的基督徒。”这是在教会里经常都会听到的一句话。这句话完全正确,一个真心悔罪改过的人,在成为基督徒之后,理当要追求成为一名“属灵”的基督徒;可是,要怎样才算是一名“属灵”的基督徒呢?兴许,让我们先来探究一下对“属灵”定义的普遍迷思,或可让我们从反面稍微窥探到何谓“属灵”的端倪。
◎迷思一:讲方言、见异象、做异梦、唱灵歌、跳灵舞、听到上帝对他说话——举凡重视并传讲这些信息的,就是“属灵”的牧师、传道;举凡注重、高举且追求这些的,就被称为“属灵”的基督徒。持平而论,能有前述的灵里经历,如若属实,而且能帮助自己在属灵生命上成长,那未尝不是一件美事。之不过,如若将之拿来向其他牧者和基督徒夸口、炫耀,那就真个不“属灵”了。因不知“谦卑”二字如何写;针对前述的种种,可以斩钉截铁地说,那种所谓的“属灵”是毫无圣经依据,只是有心人的错误迷思。
◎迷思二:热心事奉、热心聚会、热心奉献、热心作见证、热心传福音、热心宣教等——凡是热心于教会福音事工和活动的牧师、传道以及基督徒就是“属灵人”。想当然,每一个牧者或基督徒理当要热心于教会的福音事工和活动;众多当中,肯定有不少是真正真心热心于主的托付。只不过,“热心”并不等同“属灵”啊!有者热心只是个性使然;有者热心是因为责任所在;有者热心只是出于好表现;有者纯粹是跟风的热心等,不一而足。可见,若谓“热心”即是“属灵”,那是一种无知的迷思。
◎迷思三:每天用一大段时间灵修、读经、祷告;言语中常提到上帝、主、圣灵;开口、闭口都是“赞美主”、“哈利路亚”、“感谢主”、“阿们”;做什么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恩典——哇!好“属灵”啊!当然,能有那些表现,未尝不是一件值得赞赏的事;之不过,有一句话说的好“表象并不一定是真相”。试问,在其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2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