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写:把父母送去养老院!不孝?

with No Comments

文/黄方涵(卫理神学院神学生)

孝道,是华人文化中极为看重的伦理,具有不可抗拒之崇高价值。父母忍痛生下了我们,耗尽了无数的汗水,把我们抚养长大。作为儿女,存感恩的心尽孝是理所当然的本分,也是对生命赐予者的尊敬。每年五月定为家庭月,教会在五月中也会庆祝“孝亲节”(母亲节),为了让众人在这特殊的日子,向爹娘献上感恩。每当孝亲节的到来,各界都会议论着有关孝敬父母课题,其中最常被提及的是有关把年老父母送去养老院的课题。
岁月,是人所无法掌控的时间维度,它会失控地往前推进,带动着生理的变化,直到呼气停止。当一个人活到一定的时间长度时,生理机能就会开始衰弱,同时外在身体的躯壳也会慢慢腐朽,我们称这种状态为“老”。
“老”这个词在一般语境中隶属贬义,被归类为不吉利。有些人会使用“老”字来咒骂或自嘲,来形容一个人失去生产力或生命力;也有人把“老”字等同“临终”之义,意味着死亡即将来到。虽然有俗语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这句话只能用来描述少部分的特例,并不适用于普遍社会的现实情况。那些被归类为宝的老人,不是仍然具有生产力,就是仍掌握一定的资本;这些人属于老年群体的少数。
现实中,不论是自愿或被迫,大部分的老人都会从高生产力的职场中退下。当老人从职场上退休后,就立刻进入一个大转变:一、生活模式的转变。从有生产力,变成无生产力;从在职场上被认可,变成无人认可;从家里的经济支柱,变成了家里的经济负担。在这种转变下,老人的心理面临着“蹦极式”的冲击,需要适当的调适。二、生理素质的转变。老人的身体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退化,有些老人的退休生活都在疾病中度过,需要常常上诊所报到,也有些老人因不习惯退休的生活而继续干活,结果身体负荷不了酿成意外。
当这两种变化进入高举成功和高生产力的现代,就可能面临被儿女送进养老院的境况。大众对于养老院的普遍印象都是负面的,认为那是一种隔离。其实,养老院早在周代就出现了,到了唐朝才形成较为完整的养老制度。在古代,专门养老的场所有不同的名称,如唐代的“悲田院”、宋代的“福田院”、元朝的“济众院”、明朝的“养济院”等。到了现代,养老院越来越普遍,规模也越来越多,也有更完善的制度来管理。而儿女将父母送进养老院有两种可能性:唾弃行为或照顾无力感。
一,唾弃行为
我们可以从报章上看到有些儿女在对待老化中的父母,都以很丧志的态度来对待,把年老的父母当成累赘,以恶劣的方式来安置他们,在社会中提供一个专属老人居住的空间——养老院。有儿女看到父母已经不是家中的经济来源,照顾起来也很麻烦,就把照顾父母的责任退给养老院。
这两年,我曾去到不同机构和医院所设立的养老院进行关怀,也与不同养老院的老人进行谈话。在谈话的过程中,我发现里头真的有一小部分老人是被儿女所唾弃的,他们在养老院多年,儿女都没来探望过。听着这些老人的故事,可以感受到他们心中的无奈和怨气,在他们心中,儿女是他们的情感支柱,在养老院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儿女来探望。儿女唾弃父母乃因轻慢父母,认为父母是褪色的黄金,没什么价值了。
在圣经中将“轻慢父母”视为很严重的罪,甚至与流人血的罪放在一起“……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们中间有轻慢父母的有欺压寄居的,有亏负孤儿寡妇的。”(结廿二6-7)圣经又说:“‘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申廿七16)可见圣经严谨看待家庭伦理,孝道在基督教信仰中是极为重要的信仰价值。
二、照顾无力感
难道儿女把年老父母送进养老院都是唾弃的行为吗?
不,有大部分的人选择把年老父母送进养老院是基于照顾的无力感。我的外公年纪老迈,患有尿酸及痛风症状,他与外婆住在亲手所建造的木制房子,固守疆土至今,具有浓厚的土地情感,坚持不搬到城市与孩子同住。
去年,因在家里跌倒伤及头部而倒地不起,当时只有外婆在家无法凭着一人力量扶起外公。过后,我们把外公送到老人康复中心接受治疗,那是作为儿孙力所不能及的专业领域。从那时起,外公的身体再也不是以往那个爬高爬底的健壮身体,甚至没办法起身走路,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侃侃而谈。他的整个生理情况进入躺床的状态,生活起居从几十年的老家转为陌生的养老中心,由专业康护来照料。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能说不孝吗?好像不能,反而这是一种贴心的选择。老年得病和在家发生意外的几率很高,这是不能否定的事实。面对变老所带来的疾病问题,一般人是无能力去处理的,因为牵涉到医护专业。况且,在现代社会形态中,作儿女的,需要往外赚钱糊口,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陪在父母身边,当父母忽然生病或发生意外时,没办法及时伸手。曾经就在诗巫的某个住家,发生了有位老奶奶独自一人在家摔死而无人知,直到尸体发出臭味才被邻居发现的案例。因此,有很多作儿女花钱把父母送进养老院并非不孝,而是对父母敬爱有加,但基于能力和专业考量,就把老年父母交由专业康护来照顾。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弘扬孝道,瞻养老人”的精神强调儿女有照顾父母之义务,而且这种义务需要传承。故此,居家养老在华人文化中成了实践孝的必然选择,普遍被大众所认可。换个角度,把年老父母留在家里必然就是孝顺吗?孝顺这个词真的是由空间所决定的吗?很多人以为只要把父母拉进自己的家一起住就已经尽了作儿女的本分,对于父母的情感需求根本不在乎。在都市化的现代,足球式的孝道越来越常见。足球式的孝道就是儿女间以轮流照顾的模式来安置父母。儿女们因社会观感就把父母留在家里,但又嫌父母妨碍家庭生活,手足间就基于公平原则,轮流让父母到各自的家来居住。此外,越来越多中上阶层的家庭,父母虽跟儿女住在一起,但陪在父母身边的却是异国佣人;或把父母当成是保姆,负责在家带孙子,而作儿女的却时常不在家。这种情形对于老人而言不会觉得幸福吧,反而孤独感增加,也是一种煎熬。
在文明化的进程中,“弘扬孝道,瞻养老人”的文化如何成为可能?即便时代再怎么改变,文明再怎么发展,都不能动摇孝道在人类社会中的伦理地位。圣经中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也是处事待人的第一条基础就是“孝敬父母”。这份孝道的价值需要被传承和弘扬,对于老人,后辈需要用心关顾。不论是否把父母送进养老院接受全时间的照顾,又或跟父母住在一起,最重要的是情感上的联系,才能使父母欢喜,不至忧心和孤寂。正如圣经的教导“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 (箴言廿三:25)欢喜快乐的基础在于儿女对父母的爱,这爱超越外在形式的物质所能衡量,是从心发出的。若父母在养老院,记得时常去探望;若可行,定时带父母回家,毕竟家是无法替代的归宿。跟父母一起住的儿女,再忙也不要忘了花时间陪陪父母,哪怕只是一顿饭。我相信,当有爱作为孝的基础,儿女就会自然以最合适的方法来赡养父母;不论形式如何,父母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父母能感受到孩子对他们的态度,这不是由居住空间所决定的,而是出自于真心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