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的脚
文/ 郑应诺(年会驻西加宣教士)
2015 年,7 月25 日早晨, 三马拉汉卫理中心短宣队在我们家里开完解散会议,准备到市内旅游景点观光,并买些手信,预备乘搭当天晚上9 点的巴士回到古晋。正当我们要出去时,移民局官员忽然到访,要求我们出示护照。
起先,他们只是说要看护照(看似只是要确认我们是否有护照)。怎知这样一交,他们就没有再还给我们了,还要求我们前往移民局一趟。他们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又出尔反尔;最后,只有我与新玉宣教士跟他们回去受审问。他们也拍下了我们家里的各个角落,并为11 位短宣队员(刘恩宏牧师与10 位UNIMAS 大学生)拍了个人照。
15 本护照全在移民局
我和新玉到了移民局,官员发现担保人(西加卫理公会前任长牧)担保名单上有四位,因此我们四名宣教士同时“遭殃”了。好了,15 本护照全部在移民局的手上。
我们与当地的传道人分开录口供,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经被官员“盯上”好多天,正等着时机,要从法律上定我们的罪。我对短宣队甚是过意不去,心想移民局为难可以,可为什么连我带的短宣队也一同被牵涉其中?就这样,当晚短宣队的回程就被取消。不过,我看到他们的信心。原先,我很自责,结果反过来是他们一直安慰我!
我们只是护照被扣留,个人还是可以自由在市内活动。当时的情况是:短宣队不晓得自己还需要在西加待多久。有些大学生家人已经是着急万分了,我更自责了。不过,在这过程当中,我与短宣队一同经历上帝同在的信心功课。他们在“有家归不得”的几天里,祷告没停止,赞美未减少;恩宏牧师也以许多经文激励我们。
直到第三天,移民局官员们终于让我们做出选择:第一,按他们的要求罚款(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大笔的贿赂金);第二,被驱逐出境(“Deportation”,相等于是认罪)。他们在言词中要控告我们两项的罪:滥用签证帮助教会,及外国人不应当留宿在住家中;但我们清楚的是,我们并没有犯法!
印尼卫理公会差传部在移民局为我们谈判的当儿,要求他们减少数额;或用其他办法,让我们能够顺利拿回护照,但官员却不接纳。差传部员便在我们的宣教士之屋集合,与我们15 人商量后做出决定,以帮助我们和平解决,且能够让短宣队清清白白地回国。
为我们的神“chop”一次!此刻,大家的心无比沉重。恩宏牧师终于开口,要队员们做一个决定!(那一幕,到此刻我还是如此清晰)牧师以认真的语气问大家:“现在不是要给多少的问题,而是给还是不给?”此时,大家坚定地举起手,表明(选择)“认罪”,为我们的神“chop”一次!
我知道,他们肯定在心里非常挣扎难受:第一,他们清楚不应该赞同给钱;第二,万一护照盖有“被驱逐”的章印,自此下去是否会影响前程?
最后,我们选择宁愿“认罪”,也不行神不喜悦的事情(即贿赂)。我看着短宣队员们涨红的脸庞、激动的泪水,自己也无法控制了。但,我心里是非常感恩的。我们的选择让整个移民局上下的人感到不解,认为我们这十五个人都是傻子。同时当地教会的弟兄姐妹也为我们的选择感到极度的惊讶。原来这就是为基督耶稣的缘故,我们选择舍弃,为得到那无法失去的冠冕!
就这样,11 位短宣队员可以平安回国,我们4 位宣教士则要暂时撤退回国!
经过此事,我体会短宣队员在考验中寻求神的信心――他们从来没有气馁或对上帝发怨言,更为福音而不退缩。他们当中,有一半以上是第一次参加短宣,有一些是第一次出国(持的是人生中第一本护照)。
最后,我对他们说:“若上帝允许,我们明年再见!”他们怕我自责,鼓励我说,这是每一位基督徒都要背负的十字架!
今天,或许有些人认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不敢走出去了;或许,有些人怀疑我们是否在哪里不够小心了!但,我仍然相信,若这是上帝允许发生的,我更加不怕为祂得着那土地上失丧的灵魂。如果你们问我,我的答案会是:经过这次事件的发生,我看见了行奇事的上帝;我更加想要回到西加这工场上,因为他们需要神的爱!
盼望您们继续为我们前面要走的路祷告,也为这队勇敢的短宣队感恩。哈利路亚,一切荣耀归于行奇事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