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用电子钱包收奉献合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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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尧面子说
文/刘世尧(牧师,诗巫卫理神学院讲师)

问:牧师,我的心中有疑惑,教会用电子钱包(如Sarawak Pay)收奉献。这电子钱包是商业上的手段,以人性贪小便宜的心理来争取最大的利益。圣经说,凡事都可作,但不都有益处,也不都造就人。这种方式会让人陷入试探吗?奉献RM10却回扣了一些;是不是因为教会收到的奉献少了,所以用这管道呢?

答:的确,这是疫情冲击所产生的“新常态”中,有些教会变通的其中一面,值得我们再思和讨论。圣经教导“献祭”或“奉献”(sacrifice or offering)时,强调五大点:
一,献上最好(利一13;二十三18;民十五3;十八29);
二,感恩乐意的心态(申十六17;代上二十九14;诗五十14;林后九7);
三,颂赞主名的嘴唇、传扬主恩及与人和好的生命(诗一百四十一2;太五23-24;九13;十二7;罗十五16;腓二17;来十三15;彼前二5-9);
四,达到神家有粮与各人需要均平的局面(玛三10;林后八14-15);
五,全人属主、全然委身的精神(罗十二1;参考:来九14;提后四6)。

至于奉献的方法和模式,从旧约到新约圣经,显然有变通的空间。例如,上帝曾要求以色列人都把祭物“奉到耶和华你们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申十二11),“奉到我们上帝的殿里,照着律法上所写的,烧在耶和华我们上帝的坛上”(尼十34)。但是,当以色列人被掳到外邦,无法献祭时,他们的“实体”或实物献祭就变通为在献祭的时间祷告和敬拜(参考:但九21)。

在新约时代,使徒彼得也指出,基督徒不再献上旧约式的实体祭物,但我们身为“活石”、“灵宫”、新约时代的祭司 (彼前二5,9;参考:林前三16-17;六19),借着主耶稣基督,仍然可以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这灵祭可以是我们对主的颂赞和感恩、祈祷和认罪,也可以是我们对人付出的善举和怜恤、我们所带领信主的人,甚至是我们为主而死的生命(请参考以上五大点的经文)。

按这分析来看,今天基督徒和教会变通,用电子钱包奉献,是否是上帝所悦纳的灵祭呢?
电子钱包是金融科技界的新型产品,其目的是要消费者从使用现金和信用卡付账,改为直接以手机来进行付款交易,体现无现金付费的好处。当然,为了吸引消费者,电子钱包业者提供许多“福利”,如现金回扣或摇一摇奖励。

我的意见是,只要能按照上述奉献的五大原则进行电子线上奉献,应该就是上帝所悦纳的灵祭。金融科技工具是中性的,本身无好坏之分。当然,由于使用电子钱包奉献会有某类型的回扣和奖励,我们可能有三种反应:

一,接纳回扣。因这是使用电子钱包的“副产品”、“福利”、“祝福”。至于会不会如你所说,在奉献中陷入“贪小便宜”的试探,那是各人保守自己的责任,就看个人的灵性和心理素质了。

二,不要回扣。因为我们虽然使用金融科技的产品或工具进行“奉献”,但奉献本身不是付款交易,我们就不接收回扣的好处。旧约时代以色列人每天和每安息日奉献“全牲的燔祭”的原则,可以成为我们的指引(利一章,特别留意第9节“全烧”和13节“全然奉献”;另参出二十九38-46;民二十八3-15;诗篇五十一19“全牲的燔祭”,the burnt offering offered whole)。

三,接纳回扣,却也奉献所收到的回扣数目。

如果我用电子钱包奉献(线上崇拜期间,我是用线上银行转账),我选择第二个行动。不过,我不敢论断采取其他行动的弟兄姐妹有“贪小便宜”的心。个人的动机和心思,是我们的良心首先要在上帝面前做出交代的(参考:罗二14-16;彼前四5)。圣经强调,基督徒要在上帝和人面前,常存无愧的良心,不给魔鬼留地步(彼前三16;腓一20;约壹二28;弗四27)。使徒约翰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上帝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壹三20-22)

我想宣告以赛亚书四十三19,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作一件新的事;现在它要发生了,难道你们还不知道吗?我要在旷野开一条道路,在荒地开挖江河。”(新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