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写
文/亚伯
吾会四年一届的主题:“合神心意的教会”行将届满,际此时刻,让我们问问自己对此题目认识了多少?教会生命的质量有何成长?笔者认为用本会法规与教会现状对照一下就可知之。因为法规是本着上帝所启示的圣经来诠释教会,它的内容完完全全是合神心意的,所以用它来衡量教会的生命温度是合适的。
综览马来西亚基督教卫理公会法规2016年华文版,得知其中所论述的都可引经训佐证之。
翻开法规,显在眼底的是目录,目录为首的是本会史略,授权立法和制定法案,接下去就有五大部及其内容的分题。
第一部:宪章。提纲挈领地列明本会宣言、名称、要道及规列、社会准则、组织与行政、崇拜与礼仪以及附录十条。
第二部:信仰要道及常规。它将宪章中之要道及规列加以详细说明。信仰要道共计二十五条。常规包括了联会之缘起,属区属会以及每位会友要尽力而为的三件事,以证明他/她对渴慕救恩(远离将来的刑罚,获得赦罪)的心愿。此三件事即1.不损害人,远离诸恶;2.广行善事,施行仁义;3.遵行上帝所立的各种礼节。(参看p.28-31)。讲起来,它们就是会友生命塑造的指标。
第三部:社会准则。该部本着耶稣基督爱神爱人的教训为自己为社会谋求公义和平,阐明我们的立场。除了述说我们的传统,神学基础之外,也将社会原则分为六大类如:1.家庭与婚姻;2.基督教与经济秩序;3.教会和一般福利;4.人权与责任;5.和平和世界秩序;6.政治生活
以上各类中均有其所拥有许许多多的社会课题之解答。法规建议要将这些社会信条每年至少一次向会众宣读,或印成纸本给会友参阅,提供其一切原则得以实践(参看p.32-52)。
第四部:组织行政。该部将宪章中之组织、行政、司法加以阐明,分成七大章。它们都是当今教会中实用实施的框架。(参看p.53-203)
第一章 牧区
第二章 牧职
第三章 会议:包括总议会、年议会、教区议会、牧区议会之事工范围与职责,各议会之首领、理事、部员、执行员、委员等等之资格及任务。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五章 教会产业与信托
第六章 财务行政
第七章 行政机构
第五部:教会崇拜程序。包括不同职分或不同场合而设计的不同崇拜秩序格式,诸如:主日崇拜、圣餐、圣洗、入会、结婚、殡葬、家庭祝福礼拜、按牧等等礼仪。(参看p.204-337)附录共十条,头七条为各肢体章程,第八条是法规问答,第九条为卫理公会在马来西亚之法律地位条文。(参看p.367-373)第十条是卫理公会在砂拉越宪法中的条文。(参看p.374-378)
到此,笔者已略将吾会法规加以介绍,读者若有高见,不妨联络切磋为盼。
教会圣工运作之主体
综览法规,得知它所设定的教会圣工运作的轴心为议会和议会所隶属的行政机构。议会顺序从上到下为总议会、年议会、教区议会、牧区议会,各议会所隶属的相应行政机构为各理事会、各部会、各执行会、各委员会。(参看p.120-150、189-203)
每个议会和行政机构,都要按照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召开会议和执行事务。一般而论,会议务需按照议程进行,经过一番商议后,付予表决:每位成员都当心存谦虚和敬虔的态度,共同寻求圣灵的指引,排除个人之偏私意见,以期达到“圣灵和我们定意”(徒十五28)的议决案。如此之议决案付诸始终贯彻的实施,避免流于决而不行,行而不力,虎头蛇尾的局面;靠着圣灵的能力,大家的努力,使上帝的旨意通行,达到圆满成功。如此就不愧被称为合神心意的教会和门徒了。
众所周知常常朗诵的一通俗的《如意》歌。
“如意,如意,如谁之意?
如人之意,人意不如我意,
如我之意,我竟不如人意,
人意我意,不如神意,如神之意,万事如意。”
如神心意的教会即是“神旨行在地上如同行天上”的实现了。
深信在这四年来,大家对主题的意义多有了解和实践,至于谈到成就了多少,料想个人都有各自的答案吧!不论答案如何,是满意、不满意或差强人意,都要牢牢地记住教会元首耶稣基督的教训“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和使徒保罗的劝导要“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六1)人人都要以此两句话作为教会圣工进展和个人灵程路上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