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报告
职份 |
法规 |
条文 |
会长 |
361 |
不提名之投票方式选举之,须获得出席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之票数才当选。 |
362 |
任期四年一任,任期届满,连选得再连任两次。在任期间其年龄不得超过65岁 之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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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至少具有12年之正式会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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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友领袖 |
532.6.iii(b) |
年会会友领袖与副会友领袖必须每二年选一次,由会友事工部及年议会中提名选出,可再连选两任。 |
文书 |
528.5 |
选一位年会文书。 |
经济部 |
1010 |
由提名部提名,在年会选出以下成员: 主席一位 部员: 4名牧者(年会会长及3位当选牧者); 8位会友(年会妇女会主席、年会会友领袖及另选6位会友,其中一位必须是姐妹。 |
年会财政 |
1011.2 |
由经济部提名于年议会中选出,任期四年,或直到其继承人选出为止。 |
执行部 |
22 |
由年议会选出亦可由提名部提名。 |
532.1.2 |
部员:15人(包括会长为主席) 7名牧者 7名会友(包括会友领袖、妇女会主席、经济部主席、年会文书) 未选为部员之教区长均为按职部员,但无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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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部 |
532.7 |
由年议会即席提名选出。选主席。 主席及4名或6名之部员,牧者和会友人数应相等。 |
牧职部 |
532.5.1 |
不可少过6名或多过12名长牧。会长不得成为受选部员。 |
532.5.2 |
会长咨询此部前任主席及执行部后,由会长提名,候选人数需为部员人数的双倍。 未当选的教区长为列席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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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道部 |
532.3.3 |
一位主席以及其他6位由年议会推选之部员以及诸教区布道执行委员会主席。 |
宣教部 |
532.6.2 |
一位主席以及其他6位由年 议会推选之部员以及诸教区宣教执行委员会主席。 |
会长制部 |
33 |
两名牧者、两名会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