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制订政治指南向政府机构单位或政治人物申请拨款原则

with No Comments

年会聚焦

此指南乃由年会执行部所制订。
“教会”是指马来西亚基督教卫理公会砂拉越华人年议会
“政治”广义是指一般政治活动,狭义则指政党政治(包括执政党与反对党)

1.对政治中立的立场
教会强调政教分离的原则,应持超然及中立的立场看待政治。关心政治(Politics),超越政党政治(Party Politics)是教会的一贯立场。

2.会长是唯一发言人
在这个原则下,教会对政治有本身神学立场,并与其他有关教会行政时事课题等一样,保留给会长为唯一代表教会向外的发言人。教会本身绝不涉及政党政治;惟教会不阻止会友个人参与政党政治的各种活动,教会因此可能由参加不同政党的信徒所组成。

3.教会存在目的
教会存在最大目的是敬拜上帝与宣教,即有效的执行主基督的大使命。若教会任何活动影响到会友之间的合一和睦同心,也就是妨害宣教使命的进展,这是决对不受鼓励的。

4.不得积极参与政党活动的人员
然而圣职人员(牧师传道)及教会内或有关机构/肢体属下受薪的非圣职工作人员,则受促不要积极参加政党政治活动——不论是执政党或反对党。此外,他们也不应该接受报章或电台或电视台或政党访问发表支持某个候选人或某个政党的言论,以免被利用,或被人误会以为是教会的立场。

圣职人员(牧师传道)及教会内或有关机构/肢体属下受薪的非圣职工作人员,更不能以个人名义以口头或函件支持某个政党或某个候选人。

5.教会场所/礼仪
凡在教会范围内之场所与设施,包括礼拜堂正堂、副堂、会议室 、图书馆及各肢体办公室不准充作举行政治交流或座谈会的地方。这是要维持教堂的神圣与尊严。

在主日崇拜礼仪中,从头到末了,其敬拜对象是上帝,所以不适合在其中让政治人物讲话或移交教项。教会的场所、设施,包括广场、篮球场等空地也不可被允许何为政治人物主持集会/座谈会等用途,除非事先得到会长之书面批准。

6.对于拨款剪彩的立场
对有关政治人物捐钱事宜,教会应持有正确的心态,教会依赖的是万有之王的创造宇宙万物主宰的天父上帝,而不是依赖人。所以任何捐教不应附带任何条件或政治动机。

教会的任何活动或仪式等,应该请会督、会长、教区长或教会领袖主持剪彩或开幕等,可邀请政治人员或代议士前来观礼与问安。

中加入第 7 顶 ,即“申请拨款”,其原则如下:
政府相关机构和单位及政治人物提供拨款供教会申请是件值得感恩的事,唯,教会在向政府相关机构和单位及政治人物申请拨款时须注意以下的原则:
a.必须遵守以上第6的原则
b.教会不可在选举期间,即提名日开始到投票日,向政府相关机构和单位及政治人物或政党及阵营申请或领取拨款。请参阅前会督华勇牧师于2010年8月26日至给马来西亚卫理公会牧者及会友的公函。
c.教会不应在经费充足下仍然向政府相关机构和单位及政治人物申请拨款,也须摒弃贫小便宜的价值观。例,该项计划或工程预算花费为马币五万令吉,已经筹得马币五万令吉时,就不应再向政府相关机构和单位及政治人物申请拨款。
d.申请有关的拨款不应使我们对上帝丰盛的供应失去信心,也不应使信徒失去透过奉献支持教会的热忱。
e.教会须自行承担有关事工或活动的部分经费而非要求全数拨款。
f.我们应该鼓励会友努力奉献而非一味地依赖政府和政治人物,并当以向政府相关机构和单位及政治人物申请拨款成为我们最后的资源。
g.教会在申请拨款时须呈报实际所需的数额以彰显教会的圣洁。
h. 有关的申请无须得到执行部的批准,唯,必须得到各有关执事会、牧区议会、教区执行会、教区议会、部、董事部、年会肢体职员会或得到会长或教区长许可的委员会的批准,且不可因个人与政治人物的关系而以个人的名义为教会申请拨款。
i.必须把申请文件副本呈交一份至会长办公室以知会会长并存档。
j.本会经济部内部审计单位将按需要,在例行审计时审核有关的拨款和其使用管道。
k.任何的拨款不应附带任何条件及政治动机,也不应成为换取在教会范围进行政治演讲或致辞的条件。
l.接受有关的拨款不代表教会的政治立场和倾向。
期望本会属下所有地方堂会及有关人士遵守此指南以利教会事工之进展,荣神益人。若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会长询问或请求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