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家振(民都鲁荣恩堂主理牧师)
耶稣的复活有人证有物证,经得起法理验证。
反思:耶稣的复活记录有五百位以上的见证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至8节),且当时代不仅无人出来否认这事,反之还被耶稣时代的非基督徒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记录在他的《犹太古史》中。
另外,因为罗马当局当时惧怕耶稣复活的事情真的发生(马太福音廿七章62至66节),在耶稣死后埋葬的坟墓外派兵看守。以当时罗马军政的严厉,那些兵丁一定是聚精会神,不可能会让偷尸之类的事情发生的。
又,在被训练有素的执刑者用带有倒钩的鞭子抽打后,皮开肉绽、溅血满身的耶稣也不可能假死或苏醒,之后偷偷独自辊开封死在坟墓外的大石头偷跑掉。
然而耶稣的尸体仍然不翼而飞了,最后敌对耶稣的宗教领袖便贿赂那些看守的兵丁,硬说是耶稣的门徒偷走了他的尸体(马太福音廿八章15节)。如此,耶稣的复活证明了耶稣是旧约所预言将死里复活的救主,而祂也是不受死亡辖制的生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