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震凌
“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不管风吹雨打,不管星期或例假,我的妈妈从来不放假,工作为了家……不管太阳升起,不管夕阳又落西,为了我们妳牺牲自己,我永远不会忘记……”这首小时就耳熟能详的儿歌,我从来不曾怀疑过它的“真实性”;因为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妈妈,而那时我也天真地以为全世界的妈妈都是愿意为儿女牺牲奉献的妈妈。
但是,近年来虐童虐婴的社会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至亲父母下的狠手,实在让人心惊胆颤。根据调查,2013年至2018年6月其间,我国共发生约2万宗虐待孩童的案例。日本在刚刚不久前也公布了单2018年,日本的虐童事件共1380宗,受害儿童多达1394人,并有36名儿童因此离世。
当然,这类虐婴虐童案如今频密揭发,数目惊人,并不代表过去社会没有虐待事件发生;或许这反映了社会大众对虐童虐婴的行为的觉醒与关注度提升,也可能是现今普罗大众更能明辨“管教”与“虐待”二者之间的差别。
祂所给的赏赐
曾经看过一篇网路文章《爱子女是天性,爱父母是人性》,文中说“天性是一种自然的本能……是每一个为人父母都能做到的事情”;但显然,这些对亲生骨肉痛下毒手的父母是连自然本性中的良善都舍弃了;尤其是作为母亲的,那可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骨肉,怎么狠得下心虐打甚至杀害,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让人震惊的是,妇女、家庭与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在去年时曾指出,按数据显示,妈妈虐童案高达7000宗,远高于爸爸虐童案的5000宗。她表示,这可能是因为母亲相较于父亲,和孩子相处的时间更多。
当然,世上绝大多数的父母还是深爱着自己的孩子,为儿女无怨无悔地辛苦奉献一生,父母的恩情亦是孩子永世难忘的。况且,身为基督徒的我们更当明白:“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
所以,儿女这产业不是父母自己挣来的,而是上帝的赏赐,是属于上帝的产业,如今给了父母作为赏赐。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从此就可以将子女视为“所有物”,可凭己心任意“处置”;父母实则是受委“按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子女)”(弗六4)。
愿基督徒父母都能靠着上帝的恩典作合神心意的父母;也愿上帝怜悯我们,对虐童虐婴事件,不视若无睹,不冷漠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