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回应:支持同性恋非进步的指标!
文/余家振(民都鲁荣恩堂主理牧师) 同性恋小课程第六课:是进步? 同性婚姻合法地区出现民主倒车,且一些相关的社会问题因此加剧已是事实;而,接纳同性婚姻目前也不是公允的社会进步指标。 反思:自古以来,同性恋已存在,尤其盛行于古罗马与古中国的魏、宋等社会;因此支持同性恋很难说就是进步(说“复古”可能更贴切)。然而,越堕落的社会越能接受同性恋却也是事实。按圣经,爱神爱人但不爱罪的社会,才是基督徒所向往的。 补充:目前仍有90%强的国家不接受同性婚姻,其中不乏先进国。 参考资料: 1.同性婚合法地区频出现扼伤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经商自由、教育自由、结社自由的事件。(jign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category/%e9%80%86%e5%90%91%e6%ad%a7%e8%a6%96/) 2.即使对同性恋非常友善的瑞典,已“婚”同性恋者比起已婚异性恋者,自杀风险仍高2.7倍,研究结果反映同性恋者的精神健康问题,未必与外界的歧视有关。(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PEOPLE-IN-HOMOSEXUAL-MARRIAGES-ALMOST-3-TIMES-MORE-LIKELY-TO-COMMIT-SUICIDE) 3.很多已“婚”男同志承认有开放式的关系。这种轻视婚姻承诺、视通奸是平常事的开放式关系,实在有违婚姻本意。(http://www.thedailybeast.com/articles/2016/01/01/gay-open-marriages-need-to-come-out-of-the-closet.html?source=twitter_page&utm_campaign=trueAnthem) 4.加拿大于2005年将同性婚合法,惟卫生当局数据显示,藉男同性恋性行为而罹患爱滋病始终是高倍多于一般人口。同性婚合法对爱滋病防疫助益不大。(HTTP://WWW.PHAC-ASPC.GC.CA/AIDS-SIDA/PUBLICATION/EPI/2010/8-ENG.PHP#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