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震凌
不知道是因为我平常都不太留意,还是诗巫的斑马线原本就少,印象中(好像只在书上“看过”斑马线)在诗巫就似乎没“用”过斑马线。不过,诗巫人过路皆凭本事,在车阵中自如穿梭;打小在诗巫长大的我,自然也“学会”了这项技能。
第一次出国念书,到了台湾才真真实实地体会斑马线作为安全人行横道的功能;尤其台北车多车速快,不用斑马线过路而鲁莾横穿的话,危险系数会提高不少。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在台北求学时期,我人生第一次学会“用”斑马线过路!不过,在台湾不走斑马线的依然大有人在;而就算用斑马线过路,也还是得要多加注意来往车辆,毕竟因车辆横冲直撞而发生的行人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真正让我对斑马线有“安全感”,其实是在新加坡。众所周知,新加坡执法严谨,所以当地的斑马线绝非形同虚设。在新加坡,车辆只要见到前方有斑马线,而且有人预备横过,就要主动减速,让行人优先过斑马线。记得刚到新加坡时,相当不习惯,有时还会在斑马线前“发呆”──明明对方车辆已停下来,自己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过路。后来,看到当地人过斑马线时的“大摇大摆”,一点迟疑都没有,才渐渐安心,甚至到后来习惯成自然──过路时一见有斑马线,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跨步横过。
有法律责任
回到诗巫后,因斑马线不多,从而又故态复萌──靠一身真本事过路!直到最近办公室迁到海莲街,才发现在富雅各楼前有竟然有一条斑马线。第一天过路时,久违的“自然反应”让我不假思索地就要踩线过路,蓦然想起自己此刻是身在诗巫,脚步戞然而止。果不其然,来往车辆根本无视这斑马线!
据说,斑马线最早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英国,是用以规定行人横过街道,对于指示街道上车辆、行人有秩序地前行与停止,特别是让行人能安全过马路及减少交通事故起重要的作用。而且,驾驶者在斑马线前礼让不仅是文明的行为,更是有法律责任的。
这让我想到上帝给祂百姓的训戒,其实就像斑马线一样,原意是为保护祂的子民,不要陷入罪与试探的诱惑中;因为,一旦我们不守“规则”,横冲直撞,就很可能会“头皮血流”,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因此,不要让我们的“属灵斑马线”名存实亡,随心所欲地“过马路”(将自己置身于试探与罪中),反倒要谨守遵行上帝的律法,不可偏离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