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世韬(退休校长)
在我们华人传统文化中,责善是朋友之道。明代教育家王阳明在《教条示龙场诸生》一文中,这样说道:“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
这段文字译成白话文就是:互相监督、提醒,使对方品格臻于至善,是朋友之间应该具备的品质,这需要忠心告诫并循循善诱说给朋友听。尽心尽力体现你对他的关心爱护,采用委婉的表达方式,使他能听你的劝告并在行动上体现,自己弄懂道理并能改正,有感触而不发怒,于是改正缺点达到完美。
凭良心说,每个人都会做错事,都会犯罪。罗马书三章23节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因此,每个人都是被责善的对象,每个人也都有责善的义务和责任。
不要当众揭发
一个朋友拥有一种特异的习惯,就是喜欢在听讲时,闭上眼睛静听。不明就里的人,都以为他在睡觉。有一次他在牧师证道时,重施故技,闭目聆听,可是就被讲员“揭发”,当面指责,说他不尊重牧者。没想到他理直气壮地否认指责,并当面将讲员的讲词,一字不漏地重复一次,令讲员无地自容,连忙道歉。事后,这位牧者便更小心处理这种事,不敢贸然指责他人的短处,也更让他明白“责善”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一位学者谈到他自己在讲演生涯中,一次曾遇到居然有一名听众,不但没有注意听讲,更在打瞌睡,发出鼾声,影响他人。他一时非常气恼,正想下台去教训这个不尊重讲员的人;但他细看一下,发现那人原来是个有丰富学识且非常有地位的老前辈,他转念一想,这老前辈能出席自己的讲演会,算是给自己极大的面子呀,自己又何必大动肝火,当众揭发,令人难堪呢?
所以,我们对朋友的过失或罪犯,应该以爱心劝诫,不要当众揭发,令人难堪;更何况有时没搞清楚状况,其实还是自己的过失呢!当然,按常理来说,如果有人敢于指责我们过失,必定在学识和修养方面可成为我们的老师;因此,对这些人,我们更应该诚心接受并心存感激才对。
至于基督徒在推行责善事务时,应该根据圣经的教训,并且从爱心出发,以婉转表达的方式,客观的态度,让人可以真诚地感觉到基督的恩典与关怀,从而达到改过自新的目的,让他们更能为主做光做盐,荣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