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补遗:失落的亚洲教会史之九 陆上原始教会与海上更正教会(主后1500-18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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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叶永盛(台北真理堂全职同工)

我们提过,主后1500年之时,原来以涅斯托留派为主的亚洲基督教在伊斯兰势力及中华民族主义抬头下,龟缩到西亚山区及印度海岸这两块“飞地”,等于回到主后一世纪时亚洲教会的版图。印度海岸的多马基督教会后来与葡萄牙天主教接触后组织崩解,但在西亚山区的基督教会又如何呢?与此同时,继天主教各差会航向四海后,更正教在主后1500-1800年间在亚洲又有何作为?以上即是本篇要探讨的故事。

西亚陆上的基督教飞地
主后1500年的西亚由奥斯曼土耳其(逊尼派)及萨法维波斯(什叶派)两大穆斯林帝国统治。前者对基督徒采取较严酷的政策,迫害含犹太人、什叶派穆斯林及基督徒等宗教少数;后者则对宗教少数较温和,但也是采取怀柔控制的政策对付他们。涅斯托留教会为了避免教会被操纵,放弃了主教选举制度,而以临终主教指定家族继承人的世袭制度取代,结果导致教会分裂成“迦勒底派”及“亚述派”的结果。
最后,“迦勒底派”与罗马天主教复合,是为“迦勒底大公教会”(Chaldaean Catholic),但仍保留以叙利亚语及原有仪式崇拜的自由。天主教以这些复合教会的教区为基地,派遣差会向萨法维波斯扩张势力,但在穆斯林政府敌视下并没太大成果;事实上天主教徒甚至不被视为宗教少数而被政权保护。因此,在亚洲海上叱吒风云的天主教,很快地就从西亚陆地上铩羽而归。
不过在西亚受逼迫最剧烈的是亚美尼亚基督徒。这个民族自从主后300年由国王提勒达斯(Tiridates)带领举国归主后,一千多年来藉着基督信仰、民族忠诚、种族认同三元素形成一个单一基督教民族;即使他们曾经失去独立王国的地位,也不曾失去亚美尼亚人及基督徒的身分认同。换言之,不论有没有国王,他们都坚守用自己的语文来敬拜上帝。在奥斯曼土耳其及萨法维波斯两大帝国争霸下,他们受到双重逼迫;而天主教也试图诱使他们改宗,但这一切都不改亚美尼亚人的信仰情操。相反地,部分来到印度的亚美尼亚商人却享相当高的社会地位,成为外交官、士兵、军备商等,也受到印度蒙兀儿帝国苏丹的礼遇。

亚洲海上的更正教先驱:荷兰与英国
最早出现在亚洲海域的更正教国家是荷兰。主后1590年,加尔文宗的荷兰脱离天主教的西班牙独立后,这小国迅速建立了自己的海上强权——荷兰东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到亚洲探险。主后1600-1660年间,荷兰人首先佔据安汶岛(Amboina)及巴达维亚(Batavia),将葡萄牙人逐出印尼群岛,甚至把葡萄牙人逼出斯里兰卡及马六甲;后来虽然在澳门被葡萄牙人击退,但却据有了福尔摩莎(Formosa,即今天的台湾),随后荷兰更取代葡萄牙人在日本长崎的地位,并在印度逼使葡萄牙人退守到果亚一隅。
荷兰人到亚洲来的目的主要是贸易而不是传教,这跟天主教的西班牙、葡萄牙把传教狂热与扩张帝国结合在一起的策略不同。因此,荷兰对其殖民地的宣教并不热衷,即便聘用神职人员也仅止为荷兰基督徒提供服务而非宣教。其中原因,一方面是荷兰受当时欧洲一些错误神学的影响:认为使徒们已把福音传遍天下,但世界各族拒绝了,所以没有必要再多费唇舌;另一方面就是出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自己对商业利润的贪婪——为此只要对公司有利益,它可以明文禁止把穆斯林归化基督教,甚至与当地苏丹结盟。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富有宣教热诚的神职人员勇敢地在体制内有所发挥。在印尼,他们当中有人学会马来语,并用罗马字母翻译整本马来文圣经。其中在巴达维亚服务九年的犹士都●伊尔纽斯(Justus Heurnius)不仅相信当代信徒也负有宣教使命,自己更搭船到外岛探访。在福尔摩莎,岛上的原住民仍属泛灵信仰且其政治组织较简单,所以荷兰直接统治并肩负教化工作,神职人员较能有所最为。在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和尤罗伯(Robert Junius)两位牧者努力下,带领了许多部落归主,也为他们创造文字及翻译圣经。他们的继任者安东尼●亨布鲁克(Antonius Hambroek)牧师原本还将开设神学院,但后因郑成功进攻福尔摩莎赶逐荷兰人,亨布鲁克做不成神学院校长,反而成为福尔摩莎的殉道者。郑成功佔领福尔摩沙时,岛上基督徒约1万7千人,但在郑氏及之后清廷逼迫下,这里的教会组织及信徒荡然无存。
在斯里兰卡,荷兰的宣教工作非常受限,因为荷兰是与岛内佛教王国康提(Kandy)一起合作,才把岛上的葡萄牙人赶走的,所以并未对岛上佛教徒有进一步宣教行动。不过荷兰人倒是很积极将天主教赶到岛外或将本地天主教徒改信更正教;并对天主教徒及更正教作差别待遇,让天主教徒在岛上连佛教徒的地位都不如。主后1796年,英国人将荷兰人赶出斯里兰卡时,岛上更正教徒约有30万余人,但这许多受洗的信徒当中,只有500多人承认自己的教会会友!
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简称“EIC”)与荷兰人几乎同时来到亚洲,但比荷兰东印度公司更加重视商业利益:规定英国教牧人员仅能服务外国商业及军事族群,禁止直接和公开宣教,甚至反对及拦阻宣教士入境,以免引起骚乱影响公司的利益。直到主后1813年,著名的议员威伯福士(William Wilberforce)在国会催逼公司,才放宽宣教士入境的许可。

北欧之光:丹麦哈雷宣教团与莫拉维亚弟兄会
荷兰与英国的更正教似乎差强人意,但北欧宣教团补强了这缺憾。在丹麦国王腓特烈四世(Federick IV)呼吁下,出身哈雷大学的路德宗宣教士齐根巴格(Bartholomaeus Ziegenbalg)到丹麦在印度东南的贸易港特兰奎巴(Tranquebar);他努力学习当地语言并热情传教,还勇敢进入特兰奎巴以外的地方接触当地人,得到很好的反应。他也积极地翻译及发送圣经,并成立神学院培训当地门徒。其继任者史瓦茨(Christian Friendrich Schwartz)以其忠心、不偏不倚的判断及对贫穷人的关怀赢得了印度人及英国人的好感,甚至去世时印度拉惹下令为他立碑纪念。那时路德会信徒约有2万人,而哈雷宣教团仅57人在此服事(其中42人死在印度),却带出了这福音的果效。
在这之后,同样源自路德宗敬虔主义的莫拉维亚弟兄会根据圣经的启发,迅速向美洲、非洲、亚洲差出宣教士。主后1760年,他们在印度不远的尼科巴群岛(Nicobar Islands)建立工作基地,但是他们主要并非建立新教会,而是在既有教会中默默建立小组,藉着读经、祷告、传福音充实信徒灵性生活。而40多年,无怨无悔地服务使他们成为了“隐藏的种子”,为印度即将出现的觉醒埋下爆发力。
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主管罗伯特●克莱夫(Robert Clive)及继任者哈斯廷(Hasting)重组公司下,宣教士得到更大的宽待。圣公会差派了沈美恩(Charles Simeon)、大卫●布朗(David Brown)等受卫斯理复兴运动影响的牧者来到印度宣教。布朗不仅积极布道,也开办学校、孤儿院,关怀贫穷人,这份真诚与热情打动了英国总督及其在印度服兵役的弟弟亚瑟●威斯利(Arthur Wellesley,即在滑铁卢战役击败拿破崙的威灵顿公爵(Duke of Wellinton))。但布朗对宣教历史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仁慈地接待了一位初到加尔各答、没经验也没组织支持的宣教士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更正教近代宣教之父。
下一篇故事我们即将迈入十九世纪,就是全球宣教的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