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尽孝了?pg.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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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尽孝了?

孝亲节特辑
文:刘慈瑜牧师(年会妇女会指导)

每逢孝亲节的到来,你有何感想?期待温馨时刻的来到,还是伤感?感觉特别怀念,还是有所纠结?感觉有所失落,还是感恩不尽?感觉有所遗憾,还是愧疚?曾有朋友对我说,她很怕孝亲节的来到,十多年了,她没有勇气去参加孝亲崇拜;个中原因可说错综复杂,是未尽孝吗?还是因为父母都离开得太突然了,再也等不到机会来尽孝,感叹“子欲养而亲不待”。

对那些父母已逝者来说,孝亲节信息会否造成在伤口上撒盐?但,既然尽孝是圣经重要的教导,孝亲节岂可不讲孝道呢?有人说“孝敬父母”现今已沦为被遗忘的诫命了。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尽孝不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动和真诚中展现出来。

何谓真正的尽孝?有话说,即能“尽其欢、乐其心,不违其志也”,也就是说,能让父母内心、精神始终愉悦、欢乐,即便吃的、用的不是最好,也可尽孝。很多人以为提供父母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就等于“尽孝”,实际上是对“孝”的误解。尽孝的关键是要满足父母情感上的需求,能做到关注,心里时刻惦记着父母,自然就会了解他们真实的需要。尽孝不是以自己的立场要求父母来配合,而是以父母的需求为中心。

讲到尽孝,笔者就想到古代中国的“廿四孝”,它以廿四个感人的孝心故事表达尽孝的实际行动,如:〈孝感动天〉、〈鹿乳奉亲〉、〈百里负米〉、〈埋儿奉母〉 、〈卖身葬父〉、〈恣蚊饱血〉、〈尝粪忧心〉、〈弃官寻母〉等等,这些故事是反映出为人子女该如何尽孝,绝不是要人机械式地去模彷。

2012年8月份,新版的“廿四孝”出炉了,不再以故事方式呈现,而是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的行动准则,如: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亲自给父母做饭、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教父母学会上网、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定期带父母做体检、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看起来似乎简单多了,但子女能否达标?达标又是否就表示尽孝了呢?也不一定!无论是旧版或新版的“廿四孝”都只提供参考和引导,绝不是法则或标准。

多多体恤父母

关于尽孝,圣经有那些故事呢?就如:顺服父亲的以撒、孝敬父亲的约瑟、甘愿舍生命的耶弗他的女儿、孝敬婆婆的路得、听从养父的以斯帖、顺从父母的耶稣及给马利亚养老送终的使徒约翰(代替耶稣尽儿子的本分)等。

基督徒孝敬父母的基础,首推十条诫命中的第五条,从这条诫命的排列可以看到上帝对尽孝的重视。当孝敬父母是被放在人与神关系(一至四诫)和人与人关系(六至十诫)的中间,乃一切人伦关系之首,负有承先启后的作用。尽孝最关键核心不是我们为父母做了什么,达到什么标准,而是我们跟父母的关系如何?有人可以为父母做了很多的事,但跟父母的关系并不好。孝敬沦为一种形式,或者为了图利自己,讨好父母的手段。基督徒尽孝乃以上帝为本,为了顺服上帝的诫命,我们没有推辞的借口。父母在我们成长过程中代表上帝的地位,上帝藉着父母给我们无尽的恩典和祝福。透过孝敬父母使我们得福,在世长寿,这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3)

要尽孝,特别在父母年老的时候,不可嫌弃或遗弃他们,或把他们当佣人使唤,而是要多多的体恤他们,明白他们的处境,并给予尊重、肯定和安全感,人老了,对自己会有很多的怀疑,会担心成为儿女的累赘,很不愿意带给儿女麻烦。所以多多体会父母的烦恼,就不会跟他们斤斤计较,才能真正的尽孝。

圣经也警惕做儿女的当禁止对父母有不孝的行为,例如:藐视父母(箴十五5);愁烦父母(箴十七25);虐待父母(箴十九26);咒诅父母(箴卅11);戏笑父母(箴卅17);违背父母(提后三2)等。总而言之,要善待父母,及时行孝,那么,有一天生你养你都走了,自己已尽了本分,就不会有遗憾了。

盼望身为儿女的,反思自己是否尽孝时,趁有机会歇尽所能修复父子母女的关系。倘若机会已过,记得还有一个特殊的机会,将你的缺憾和失落带到天父面前,祂不但要修复你的缺憾和失落,还要带领你迈向一个更新的旅程,“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申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