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震凌 自入职年会文字事业部以来,都在Tuanku Osman路的办公室上班,算一算也有17年了。人生的三分之一与一天里的三分之一都在这办公室里度过,不仅有感情,更像是另一个“家”。如今要搬“家”,自是离别依依,万般不捨与不习惯。 人一生里或多或少都会有那么几回“搬迁”,有些是劳师动众的“大搬迁”(像举家搬迁、办公室搬迁、合组新家庭的搬迁等等),有些是自己独自或两三人就能处理的“小搬迁”(离乡出外求学、工作等等);但无论是哪一种,总免不了选择要打包带走的“家当”,还有决定哪些物品会被留下、丢掉或回收。 其实,带走或留下(或丢掉或回收),这是个“大哉问”;特别像我这样优柔寡断的人,每次抉择都会犹豫万分。有时终于下定决心把某些物品丢弃,可当某天真要用到时,却又无比后悔当初丢得太快、太干脆。记得前不久自个儿家里大扫除,也是将存积多年的讲义及资料拿去回收,那时心忖:都过了十几年,应该不会有再用到的一天。却怎么也没想到在回收不久后,竟然真的迫切需要再次用到那些文档,顿时欲哭无泪! 决定某样物品的去留 这次办公室大搬迁也是如此,有时在考虑某某刊物书籍或资料照片,是留下还是带去新的办公室,亦是难下决定(最终当然是由干事决定)。不过,最近因缘际会,开始更多地接触本地与教会历史(尤其8月底刚参加由吾会历史文献部主办的线上讲座会──基督教会在砂拉越设教故事,其中包括罗马大公教会(或称天主教)、卫理公会、BEM(或称SIB)、浸信会及圣公会的教会历史与发展,详参页6-19),突然有颇深的感触:一些当时看似没多大实用性或过时的资料物品,在日后或许会成为历史的重要文献及文物(如照片等)。许是有了这样的“历史眼光”,所以现在决定某样物品去留时,学习能从更长远的考量来衡量它的价值与意义,而不只是单单在乎它眼前的实用性。 同此理,我也很喜欢池金代会长在致词时提到的:历史可以作为我们的负面鉴戒,也能成为我们的正面见证。我相信,不只是文献文物的“去留”,教会或信徒本身的“历史”(人生经历)“去留”,也是如此――除了留存美好良善的一面,但同时不抹杀或否认生命中曾有的“黑暗时刻”,因为那也是对自身的一种警戒,提醒我们勿要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