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回应
@晖(诗巫卫斯理华语堂)

马来西亚的成败将取决于是否能出现以民为本的政府,尤其是当政者是否具备民主的素质。

马来西亚是一个奉行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度的国家,无论是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皆是仿效英国西敏寺政府的模式所组成。
在议会民主体系,所谓“政府”广义上是指组成政府的三大机关——立法、行政,及司法。三权分立与司法独立是议会民主制度的特征,而政府三大机关各司其职,互相制衡,可以防止行政权利过于膨胀,避免发生贪污舞弊和滥权等腐败的现象。
一般人对“政府”有错误的观念,以为“政府”仅限于其行政膀臂,对在野党或反对党议员另眼相看,甚至嗤之以鼻。这种现象长期存在于大马政治圈,误导了民众(排斥在野党议员和在野党控制的选区),为行政偏差制造借口,诚属不健康的现象,务必获得立马的纠正,以还原“政府”的真意义,促进国家民主化的进程,从而帮助建立健全的政府,造福社会国家。

须具正确“政府”概念
无可否认的,当前国家政局乱象丛生的部分原因是出于政客对“政府”的认知的缺陷和扭曲,朝野议员竞相“做政府”(当官),忽悠和篡夺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抉择。
“223喜来登事件”标志国家民主的大倒退,颠覆了既有的宪政体制,也是当下政局不绥的肇因。若要釜底抽薪,国人尤其是朝野国州议员,必须接受再教育,被灌输民主意识和正确的“政府”概念,并肩负起宪赋的责任与义务。
无论朝野议员都是“政府”的重要成员,即使在野党的议员不是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其作为民意代表的身份至关重要,也能在立法议会,包括国会上下两院与州议会为民请命,监督行政的偏差;而其作为人民传声筒的角色必须受到行政的重视,彼等的建言也可作为政策的拟定,修法或立法的参考和依据。
民主的真谛乃是民治、民享、民有;“以民为本、人民优先”本应是从政者的奋斗目标。马来西亚的成败将取决于是否能出现以民为本的政府,尤其是当政者是否具备民主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