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需立法乎?!
抓鼠有感
文:黄孟礼
近年来,愈来愈多国家立法奉养父母,身为子女者可能会因没有尽到奉养之责,被亲人告上法庭。各界对此议论纷纷,有者认为法律管起了道德的事,注定失敗。不过,子女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四千年前,摩西在西乃山领受上帝的“十句话”(诫)中,第五诫就是“当孝敬父母”,排在人伦之首。
今年清明,与家人一同扫墓,大家清洗完就在坟前用《卫理报》出版的“清明礼拜秩序”,唱诗祷告纪念先人。大家分享对长者言行的回忆,子孙们异口同声对于母亲的节俭及简朴生活留下深刻印象,就像肥皂剩下一小截都不丟掉,还要并到新肥皂的小事。想起妈妈,她若健在已101岁了。
有日本“经营之圣”之称的稻盛和夫重申,一生从母亲处受的品格教育所影响。他的政治和经营全以人为原点,而教养人的原点就是“母亲”。他不讳言指称,人生重要的出发点,非孩提时期莫属。即使到了年老,经常遇到什么事,仍会喃喃呼唤母亲。
我想这是很多有“母亲结”之人的经验,遇到一些事故,总想起父母的教诲(尤其是母亲的唠叼),也在梦里无限回味。
“妈妈就是厨房,厨房就是妈妈。妈妈真的喜欢厨房吗?”提出这疑问的韓国申京淑,在她的《请照顾好我妈妈》一书中说,妈妈为家人奉献一生,却没人了解她是谁。
最近看了另一本Sarah Knott 的《母亲历史》。“受孕、胎动、生产、生产、餵奶、不休不眠、养家育儿……这养育小孩的场面,全是‘动词’。”作者从历史上母亲们的行动、思考、感受,及母职的演变轨迹,认为得从各种“动词”著手探讨。
当代西方文化过度强调核心家庭,太过忽视大家庭。圣经的世界里,家庭总是多代同堂,包括延伸的大家族。比如耶稣,被称为“约瑟的儿子”,但也是“大卫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儿子。”咱们都是上帝的儿女!
耶稣遵守第五诫,甚至在十架上时,还安排门徒照顾母亲。(约十九26-27)圣经不只呼召子女照顾父母,也呼召教会照顾年长的弟兄姐妹。(雅一27)人的需要不只是医疗,还需要亲情、谈话、灵性的鼓励。Russell Moore 说,如果任凭老人在机构里独自衰老,或独自在家,缺乏与外界连结,缺乏跟人来往,或是接触上帝的话、领受圣餐,这不只是殘酷,还否认福音(参《暴风雨中的家庭——十架如何医治家庭》页331)。
当法律管起道德的事,恐怕是立法易执法难,本身便注定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