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卢美玲(香港播道会恩泉堂)

难得可以回到老家诗巫连续住了超过一个月半,这期间听到多位朋友说了好几个“故事”:
“一位朋友说,儿子从来没有理会家里的事,更不用说照顾父母。父母的一切需要都是女儿以及女婿负担:出钱出力,承担父母的所有需要。甚至到了双亲离世的时候,打理丧事的、负责丧礼费用的,都是女儿与女婿。朋友说,女婿所做的,完全比作儿子应做的多很多,并且无怨无悔。”
“有一个家庭,四个儿子与女儿,向来共同照顾父母的一切需要。在父母健壮时,四个孩子每个月共同出钱负担父母的所需;在父母病倒需要安排特别的照顾时,四个孩子与配偶则一起出钱,安排专人日夜照顾父母,并轮流回家服侍父母,对父母不离不弃。四个孩子,不分儿子或女儿,不分已婚或单身,义无反顾,毫不计较,共同付出,照顾父母到底。”
“还有一个家庭,父亲病倒了,一个孩子从来没有回家探望父亲;一个孩子立马申请去外地工作,音讯全无;一个孩子搬去另一个省份;只剩下一个孩子,每个月出钱供应父亲在疗养院的费用,并经常前往探望父亲。”
“有一位儿子,在父亲中风病倒时,全然负起照顾父亲的责任,每天细心地照料父亲的日常需要,包括大小便的处理,无论多累,从来没有埋怨。对于父亲,只有付出,没有其他要求。”

尽心供养及照顾父母
曾经好像听过一个说法:“女儿嫁了出去,就不需要再给父母金钱,不需要供养父母。”当我与身边的人分享这句话的时候,每个人都表现出惊讶的神情,然后大声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孝顺父母、供养父母,是每个孩子(儿子与女儿)的本分与责任!哪里有分嫁不嫁的?”大家还问我是从哪里听到这么荒谬的说法,大骂了我一顿。
有一位牧师提醒我:“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圣经新汉语译本是这么翻译的:“如果有人不供养自己的亲属,甚至连自己的家人也不供养,就是否定了信仰,比不信的人还要差。”
记得多年前在一个家庭营当中,当时的讲员池金代牧师教导我们:“作为一个基督徒,每个月给父母的‘供养’(香港人称为‘家用’;听过有些砂拉越人称为‘买菜钱’),应该要比还未信主的兄弟姐妹,给的更多!”
在教会里面,我们教导每个孩子,在有收入时,一定要先奉献十分之一给上帝,然后,每个月都要供养父母一份金钱;从开始工作就每个月给父母,直到父母离开世界为止。
“当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申五16)
有一个人常常在我面前说,这个某某人如何不孝,那个某某人如何不孝。但我发现,有些被人说是“不孝”的人,其实他们都在默默地尽心尽力尽(花)钱,照顾与孝顺父母;对于误会他们的人,他们从不出声,从不自辩,就是一味默默在做。
到底谁孝顺?谁不孝?不用去理会他人!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有没有遵守上帝的诫命,尽心供养及照顾我们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