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余家振(民都鲁荣恩堂主理牧师)

由于星巴克高调支持同性恋运动,有基督徒呼吁联合抵制星巴克。对此抵制行动,基督教界有贬有褒,个人也是。

褒的是,同性恋运动被认为有违上帝对性、婚姻及家庭的设计。既然同性恋运动是背道的行为,基督徒厌恶之是应该的,也免在恶事上有份,因此“抵制”星巴克。贬的是,抵制星巴克并不能治本,且给人以高挂宗教道德幌子,与世分离(如世尧牧师所言)之虞。

个人属意按圣经哥林多前书十章23 节及哥林多前书十章31 节的原则,不抵制但节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因此,进去星巴克前,求先审视自己的动机(喝昂贵的咖啡,拉风?消费星巴克,气派?),以及带出的见证。

补充:好些人责备“禁步星巴克”的抵制行为,个人觉得不应厚非按个人良知消不消费的选择。更何况,“抵制”这个指头,会否已被过度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