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尧面子说
@刘世尧(牧师/ 诗巫卫理神学院讲师)

问:牧师,《使徒信经》是普世教会都在背诵的信仰告白。如今台湾长老教会修订其中一些字眼,不知其他教会是否将一同修订/ 沿用?

答: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信仰与教制委员会,在今年三月尾发出公告,宣布他们所议决的修订,是把《使徒信经》的台语、华语、客语版的译文,都只保留三处 “我信“ ,而且全文由“我信上帝……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 我信圣灵”开始分成三段。

传统华语译文里的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这五句信仰告白里的“我信”一词都删除,成为“我信圣灵,圣而公的教会,圣徒的相通,罪的赦免,身体的复活,永远的生命。”分号(;)都一律改为逗号(,)。

公告指出,这么作是要强调只有圣父、圣子、圣灵,是基督徒信仰的对象。“圣而公之教会”并非信仰的对象,而是实践信仰的群体。公告也声称,“使徒信经在最后教会论部分多次以‘我信’ 作为开头,容易带来误导与教义上的曲解”。

我认为这修订的确有可取之处,特别从圣经和神学的角度来看。但从早期基督教会的历史来看,公告所谓的“圣而公之教会并非信仰的对象”,以及“使徒信经在最后教会论部分多次以‘我信’作为开头,容易带来误导与教义上的曲解”,这批判恐怕忽视了初期教会的处境,而以十六世纪宗教改革的视角解读古老的《使徒信经》。

让我先谈一下修订的可取之处。在“我信圣灵”之后,删掉五个“我信”一词,以及用逗号代替分号,这不但呈现了《使徒信经》原本在拉丁文中的面貌,更让背诵信经者容易看到和感受到,圣灵与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的直接关系。我简述如下。

一‧圣灵与教会的关系:

初期教会的历史神学家,路加医生,在《使徒行传》记载,复活的主耶稣升天后十天,圣灵便在五旬节如火降临,充满基督的跟随者,使他们得着能力,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主的见证。

使徒行传第二章详细记述,在五旬节时,圣灵动工中所诞生的第一个基督教会,有两大特质:一是他们圣洁敬虔的生命,对学道、团契、敬拜、关怀、布道充满热忱(徒二38-47);二是他们的多元背景,来自十五个地方,却在基督里成为一家人,相爱相通(注意:徒二8-11)。

这就是为什么古老的《使徒信经》,会在信仰告白里的圣灵论部分,强调教会是“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圣”(holy),意指那些在基督里借着圣灵,因信称义及成圣成长的门徒群体 (林前六11;林后七1;弗五26-27)。“公”(catholic),则表达奉主耶稣基督之名聚集的人,来自“普世”各地,因为圣灵在普世万民中工作,感化万族归主,诚如外邦使徒保罗所说:“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三6;另参罗十四16)

二‧圣灵和救恩的关系:

新约圣经清楚指出,圣灵将圣子耶稣基督所完成的伟大救赎恩惠,施展在罪人身上。这包括:感化世人认罪悔改(约十六7-11),住在信靠主耶稣为救主者的生命中(徒二38;林前三16),使信者重生得救(约三5-8),赐信徒罪得赦免以及成为神儿女的喜乐确据(罗八1-2,15-17),帮助信徒得胜私慾及结出圣洁品格(加五22-25;彼前一2),指导信徒明白真道 (约十四26;十六13-15;弗一17-19),为软弱的信徒祷告(罗八26-27),激发信徒追求完全的爱(约壹四13-21;弗三16-19),赋予信徒各样属灵恩赐去建立教会和扩张神国(林前十二7-13),最后使信徒同享基督复活与永生的盼望(罗一3-4;八9-11;弗一13-14;林前十五20-57)。

因此,使徒信经简要地宣认“我信圣灵……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我非常赞同台湾长老教会的修订。但是,我想建议一个稍微不一样的译文。

长老会的修订译文是:“我信圣灵,圣而公的教会,圣徒的相通,罪的赦免,身体的复活,永远的生命”。

我则建议:“我信圣灵,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恒生命”。这译文一方面保留了《使徒信经》传统华语译文的多数字眼,另一方面也保持四字词语 (从“圣徒相通”到“永恒生命”),容易背诵。

现在,我想简评长老会公告对《使徒信经》传统华语译文的批判。所谓“圣而公之教会并非信仰的对象”,以及背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带来误导,我认为,这批判对中世纪与近代教会而言是正确的。基督徒信的是三一真神,不是长老会、圣公会、信义会、改革宗教会、浸信会、门诺会、卫理公会等,任何一个宗派教会。

不过,回到在公元第一至四世纪,在早期教会处境里,“我信圣而公之教会”却是极重要的理念和立场。因为那三百多年里,整全的新约正典(27 卷书)还未形成,而异端思想一个又一个冲击基督教会和挑战主教的权威。因此,第二世纪的安提阿主教,即使徒约翰的门徒-—伊格那丢(Ignatius of Antioch)便坚称:“跟从你的主教/ 会督,正如耶稣跟从父;主教/ 会督在那里,人也要在那里;正如耶稣基督在那里,那里就有大公教会”。

所以,“我信圣而公之教会”等同于我信使徒们从主耶稣基督所领受的启示和教训,包括关于三一上帝的真理。这传统教训借早期主教/ 会督们传承下来,使主教/ 会督所牧养的“大公教会”有别于信奉诺斯底主义的群体(否定道成肉身)、追随孟他努主义的群体(否定使徒统绪)、支持亚流主义的群体(否定基督完全的神性)、跟从爱宾尼学说的群体(否定因信称义)、接纳马吉安主义的群体(否定旧约权威)、拥护伯拉纠主义的群体(否定原罪的存在)。“大公”成为初期基督教群体对正统教会特质的共同认信。

故此,我认为,虽然《使徒信经》的传统华语译文多加了五个“我信”各在“圣而公之教会、圣徒相通、罪得赦免、身体复活、永生”的前面,这不至于“带来误导与教义上的曲解”,它只是让背诵者不容易看出圣灵与这五个真理的直接关联。

简言之,我甚支持台湾长老会的修订,却不认同它对《使徒信经》传统华语译文的批判。我祈愿众华人教会在背诵更精确的信经译文时,越加热忱地认识圣灵,追求圣灵的充满,灵力充沛地建立基督的身体,进入人群中宣扬救恩直到主耶稣再来,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