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家振(诗巫宣道堂主理牧师)

“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申 五21)

申五21是十诫的最后一戒,一些宗派(天主教、路德会)把这节经文拆散,分成2个诫命——不贪恋人的妻子及不贪恋人的财产。毕竟,妻子不是财物,她是丈夫的另外一半!
为夫的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妻子,不是自己的妻子就不要恋慕她,不然就会发生精神上的外遇,甚至婚外情。圣经很重视这个课题,大卫王就是因为贪恋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种下了后代离不开刀剑的因(撒下11-12)。如今我们看到,魔鬼也正透过夫妻之外的滥性,如:自由性爱、同性恋、婚外情等要破坏家庭,上帝那agape的圣爱由是失去了诠释的平台。
另一方面,早期人富不富是要看他拥有多少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等这些财产。对于财产,那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我们的责任是做个好管家。如果我们偷盗,那是对给财富的上帝的不尊敬!我们不偷盗,也不应该贪图他人的财产,我们应该要亲手劳力作工,上帝不会让我们缺乏的(弗四28)。
最后,我们也要思想,贪恋是属于心意的活动。上帝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上帝是看内心(撒上十六7)。所以,我们当保守自己的心,因为人的一切言行是由心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