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鸿恩(诗巫卫斯理华语堂主理牧师)

以弗所书五章是基督徒很熟悉的经文,特别是“你们作妻子的, 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作丈夫的, 要爱你们的妻子……”问题是, 我们常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滥用这段经文,而不是为了上帝的荣耀。 追根究底, 罪使我们高举自己,因为罪的根本就是骄傲。
在新约圣经, 上帝要求做丈夫的百分之百去爱自己的妻子,就如耶稣爱教会一样。问题是,做丈夫的常忽略了圣经的教导:我要我的妻子顺服我, 是因我爱妻子;而不是我要我的妻子顺服我, 是为了我的利益。换句话说, 我是否利用上帝的话而亏欠了我的妻子?!
以弗所书五22所提到的“顺服”其实是从第21节开始:彼此顺服。 当记得,丈夫没有欠妻子什么, 反之亦然;夫妻双方唯一亏欠的对象是耶稣基督。既然基督都如此教会, 为教会舍己了, 作丈夫的也当如此效法基督;而教会怎样顺服基督, 妻子也当凡事顺服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