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英卫理公会投票通过接纳同性婚姻

阿尧面子说

@刘世尧(牧师/诗巫卫理神学院讲师)

上帝爱世人,也爱同性恋者,但创造万物又设定一夫(男)一妻(女)之婚姻和家庭制度的上帝(创世记二章18 节、22-24 节),并不悦纳同性恋行为和同性婚姻。

问:牧师,英国卫理公会最近投票通过同意接纳同性婚姻,并可在教会范围内举办婚礼,请问你怎么看待这议题?

答:身为卫理公会的牧师,我有三个回应:

一、行政上,我们需要了解:

虽然英国卫理公会和马来西亚卫理公会同为1881 年所创立的“世界循道卫理宗联合会”(World Methodist Council)的成员,但每个国家的循道卫理教会都是独立自主自治的。在关乎同性婚姻与LGBTQ(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Queer/Questioning)的议题上,我们各有自己的神学立场与实践原则。

马来西亚《卫理公会法规》301.3 款与《社会准则》第84.4e 条例都表明,我们肯定LGBTQ 者为人的神圣价值,但不接纳LGBTQ者为牧者,也坚信圣经启示合神心意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故不赞同同性恋与同性婚姻。

二、历史上,我们需要明白:

循道卫理公会虽然是建立于十八世纪正经历工业革命的英国,这个重视福音和复兴圣洁的运动,却随着宣教士扩展天国的步伐,到了世界各地,包括马来西亚。砂拉越的卫理公会又特别
与美国卫理公会有关系,因为二十世纪初从中国福建南迁砂拉越的福州恳民,多是当时中国美以美会(American Methodist Episcopal Mission)的会友。这些福州人之所以会信耶稣,
是因为美国卫理公会从1847 年开始,差派宣教士到福州布道、办校、建医院。

因此,在普世卫理大家庭里,马来西亚卫理公会的牧者与弟兄姐妹,应该持续为英国卫理公会举起圣洁的手代祷,甚愿上帝的圣道使他们归正学义,而非让人权考量和文化处境成为他们“脚前的灯”。我们亦要恳切地为那些仍然坚守圣经婚姻观的牧者代祷,他们在后基督教世界所面对的压力与挑战是巨大的。

三、神学上,我们需要洞悉:

卫理公会会祖卫斯理约翰和查尔斯两兄弟的更正教福音派神学思想,与十九世纪下半叶至二十世纪英美许多卫理宗教会的自由主义新派神学思想,有天壤之别。卫斯理约翰立志高举圣经启示的权威,渴望成为“非有此书不可”(I want to be a man of ONE BOOK)的真基督徒。他教导信徒解释与应用圣经时,总要回到四大神学主题——原罪堕落的可怕、因信称义的福音、圣灵重生的大能、成圣完全的生命。这四大神学的终极关怀是,引人彻底悔改,来到福音的筵席,能从罪中的败坏破碎伤痛,转为恢复上帝创造男女原本有的荣美形象,就是恢复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以及圣灵中的喜乐。这伟大的救恩是天父上帝在永恒中所预备的,是圣子耶稣为所有罪人流血舍命和复活所成就的,也是圣灵保惠师感化光照人心所成全的。

这种纯正的福音神学,与自由主义新派的神学思想(theological liberalism)截然不同。后者主张一位没有公义忿怒的上帝,借着没有在十字架上赎罪的基督,带领没有罪恶问题的人,进入一个没有审判的国度(A God without wrath brought men without sin into a kingdom without judgment through the ministrations of a Christ without a cross)。这是北美神学家尼布尔(Helmut Richard Niebuhr,1894-1962)的形容。

不要谴责他们

其实,谈起同性恋,我百感交集……近二十年前,第一次,有一位主内弟兄跟我分享他成为同性恋者的来龙去脉,话说他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长大,极需要爱和肯定,后来就认识了一个同性,爱他的男士……。他还向我透露有关本地同性恋群体的存在,以及他们中间的领导人,竟也是我认识的弟兄。

后来,我成了一位牧师,有一次在讲(英语的)道中提到同性恋的事,说了“do not condemn them”这一句话。那星期我就收到一封电邮,说我的话带给她安慰,因她总感觉教会厌恶同性恋者。

近年来,有多位主内弟兄姐妹都私下跟我坦承地说,他们是同性恋者;我真为他们与我分享的勇气感恩,也与他们一起祷告,寻求天父上帝的帮助和医治。有一次,上帝给我机会到澳大利亚一个城市讲道,有一位教会年轻人问我对同性恋的看法,她说她的班上十个中有八个是同性恋者!

从过去多年,自己蒙主耶稣医治释放而走出个人生命的破口,到有机会服事面对各样困扰的人,包括同性恋的弟兄姐妹,天父给我的心得如下:

一、不要让同性恋的家人或朋友感觉他们是被憎恶的,铁定下地狱的那一群人;不要与他们断绝来往;我们对他们的真心关怀丶聆听丶了解丶体恤,会增添他们心里圣爱的力量,最后决定走出来。

二、不要以我是“救主”和“审判官”的姿势出现在他们面前,或面对他们,看他们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人;而是谦卑地将他们带到主耶稣基督的十架面前,让他们因认识天父的慈爱和应许而获得满足的平安喜乐,经历圣灵的充满与更新。这样,他们自己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他们的价值观被圣经的话更新,就会开始走出来。

三、不要以为帮他们就是希望他们有一天会喜欢异性,找一个异性谈恋爱和结婚,那我就成功咯!大错特错!同性恋者与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一样,最根本的价值不在于是否与异性谈恋爱与迈入婚姻,而是认识自己是天父创造且疼爱的孩子(罗马书八章31-32节),是圣子耶稣在十架上用宝血重价买赎的宝贵生命(罗马书五章8节,哥林多前书六章20节),是圣灵保惠师想永远内住赐恩福和重用的圣殿(哥林多前书六章19节)。

同性恋者与我们一样,经历了天父的拥抱丶被主耶稣的钉痕手触摸丶受圣灵的火洁净,就会重新得力,以父的事为念,以基督的心为心,靠圣灵行事,过圣洁的生活,充满信望爱。至于有否与一个异性恋爱和结婚,那是次要的。

神所定下的蓝本

简言之,我的立场是:
一、圣经没有说上帝造一些人原本就是同性恋;圣经明显指出同性恋是罪(利未记十八章2-3 节、22 节、29 节;廿章13 节; 罗马书一章18 节、26-27 节;哥林多前书六章9-11节;提摩太前书一章9-10 节)。因此,若有人感觉自己天生就有同性恋倾向,事实上,那是从罪性而来,就像其他任何类型的罪(如嫉妒和自私等),亦从罪性生发一样。

二、上帝爱世人,也爱同性恋者,但创造万物又设定一夫(男)一妻(女)之婚姻和家庭制度的上帝(创世记二章18 节、22-24 节),并不悦纳同性恋行为和同性婚姻。

最后,我以罗秉祥博士在其著作《黑白分明》中所说的两段话与大家共勉:

“两个同性别的人(男子或女子),不管多真诚相爱,互相委身,愿意终身厮守,永结同心,他们所成立的家庭,始终不是按着神所定下的蓝本而成立,是与神的创世秩序有冲突的。同性结合,是离开了神设下的正轨,是一个可悲的错误;正如父女相恋,母子结合,就算爱得如罗密欧与茱丽叶般纯,如梁山伯与祝英台般痴,也是离开正轨,是可悲的错误。同性的好朋友或知己是难能可贵的,可是同性‘夫妻’,却完全是另一回事。”(页82-83)

对于那些认为“上帝造我如此,所以不要干预我的同性恋生活”,罗秉祥的回应是:

“这种论辩假定了人类与生俱来的性情全都是好的,是善的,是合乎神的心意的,所以值得发展扩充,而绝不该加以抑制。可是这个假定前题是错误的……以基督教的世界观来看,便更清楚。人类自从堕落以后,人性便全盘败坏,有犯罪的倾向,所以人类与生俱来的性情,不一定是合乎神的心意。我们不能把所有与生俱来的人性倾向都推卸给神,要神负责……对基督徒而言,更没有理由说,有同性恋的倾向便非要有同性恋的行为不可。难道圣灵的力量敌不过你的荷尔蒙?难道神的恩典不够你用,因为神的能力不能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参哥林多后书十二章9 节)?有好些个案显示,同性恋行为是可以停止,同性恋的倾向是可以加以控制的;虽然是有困难,但绝非不可行的。”(页85-87)